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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有效吗?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张剑锋律师团队 添加时间:2024-03-22 22:59  点击:
立遗嘱人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有效吗?
 
立遗嘱是遗嘱人的权利,我国公民都可以在任何时间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确定自己在百年之后的遗产的分配和处理。
 
立遗嘱人订立遗嘱完全是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遗嘱的内容,任何人不得干涉遗嘱人订立遗嘱。干涉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干涉不严重的可能并不会对遗嘱的效力产生影响,但是一些严重的干扰行为,会直接影响到遗嘱的效力。
 
第一,立遗嘱人受欺诈所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本意的体现。立遗嘱人把自己的财产给谁、不给谁,是立遗嘱人的权利。
 
一旦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时候受到了欺诈,则遗嘱的内容就不会是立遗嘱人的本意了。
 
欺诈行为可能是继承人实施的,也可能是其他人实施的,目的就是让立遗嘱人按照欺诈行为实施者的意图订立遗嘱。
 
欺诈的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本质上都是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式让立遗嘱人受到欺骗,从而作出错误的决定,订立不符合其本意的遗嘱。
 
因为,这种情况下订立的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本意。所以,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受到欺诈所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
 
第二,立遗嘱人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遗嘱也属于无效的遗嘱
 
胁迫是指对某个人的身体或者精神施加强制力,或者威胁对某个人的亲人要进行加害,或者威胁要对某个人的名誉造成伤害,从而使这个人在被迫的情况下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
 
反映到订立遗嘱的过程上,就是以对立遗嘱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造成损害相威胁,要求立遗嘱人违背自己的本意订立遗嘱。
 
实施胁迫行为的人,既可能是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数个,也可能是继承人以外第三人。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希望立遗嘱人订立一份对他们有利的遗嘱。
 
以上两种行为是干扰立遗嘱人订立遗嘱中的两种典型的行为,这两种行为如果严重地影响了立遗嘱人的本意,订立的遗嘱就属于无效遗嘱。无效的遗嘱不会产生任何效果,更不可能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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