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纠纷:
遗产继承纠纷指的是在遗产继承中产生的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的类型包括继承人身份问题纠纷、遗产范围纠纷及遗嘱效力纠纷等。
继承人身份问题纠纷是指对继承人的身份及继承权方面产生的纠纷。一个人是否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一般来说没有什么争议,毕竟是否是被继承人的一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很好判断,因为这些人都与被继承人存在血缘或者婚姻关系。但是在非婚生子女的情况下,有时是否是继承人这个身份还真的不好证明,需要提供各种有关的证据进行证明。一般的证明方法可以是出生医学证明,户籍证明等,通过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子关系。在这些证据也缺失的情况下,要想证明亲子关系,可以提供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来证明。
遗产范围纠纷是指继承人之间就哪些财产属于遗产,哪些财产本来属于遗产但是还没有被发现,哪些遗产被个别继承人隐藏等产生的纠纷。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才能最后确定,确定后的遗产也存在被那些与被继承人生前一起生活或者其他有便利条件的继承人隐匿的可能。并且在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嘱中没有明确指明的话,还存在着被继承人的遗产找不到的情况,这些都是遗产继承纠纷中普遍遇到的问题。此时,继承人就应当要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找出所有的遗产,以免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
遗嘱效力纠纷也是遗产继承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此时自然不会有遗嘱效力纠纷。但是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就遗嘱是否有效就会产生争议。此时应当严格按照我国继承法及相关解释中规定的遗嘱的标准进行衡量,如果遗嘱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遗嘱就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遗嘱无效包括遗嘱的形式无效和遗嘱的内容无效。法律严格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违反了遗嘱的形式要件的遗嘱一律无效。遗嘱的内容无效包括遗嘱处分了国家的、集体的或则其他人的财产,以及遗嘱没有为需要照顾的人士留下必留份等。在法律规定的需要分得遗产的人在遗嘱中没有得到遗产份额的,在按照遗嘱分割遗产时,首先要为这些人留下必要的份额,剩下的遗产才根据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