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主页 > 继承纠纷 > 遗产继承 >

遗产中有案外人权益时如何处理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添加时间:2019-05-13 23:29  点击:
      遗产中有案外人权益时如何处理?
 
      遗产是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的特性为:遗产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如果是不合法的财产甚至是非法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能为继承人所继承;遗产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有国家的、集体的或者他人的财产;遗产中所包含的负担必须去除,意思就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中含有税务、债务等,必须先以遗产清偿,清偿完毕这些负担后还有剩余的,剩余的遗产才能够按照法定或者遗嘱继承来进行继承。
 
      如果遗产中包含了国家的、集体的或者他人的财产怎么办呢?也就是说如果遗产中有案外人的权益时如何处理?具体而言,根据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权益而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一、如果遗产中有属于国家的权益的,此时应当分情况而予以处理。如果涉及需要交纳给国库的税收的,应当从遗产中扣除补缴。如果占用了国家的财产,那么这本来就不属于遗产,应当从被继承人的遗产名单中移除。如果遗产中混合了国家的财产,那么要把这些财产从遗产中清理出来。如果财产已经与遗产混同,那么就应当补偿相当于国家财产价值的金额给国家,当然补偿费用应当从遗产中出。
 
      二、如果遗产中有属于集体的权益的,此时的处理原则也是把属于集体的财产从遗产中剔除出来。典型的例子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作为遗产继承时,因为宅基地本身属于集体所有,是集体的财产,不是宅基地上房屋主人的财产,在其死后也不是其遗产。在继承遗产时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此外,如果还有其他的集体财产也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比如城市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可能被被继承人占有,但是也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三、如果遗产中有属于他人的权益的,他人的权益也不属于遗产,应当从遗产中剔除。具体来说,如果有他人的不动产,他人的不动产应当不属于遗产,只能对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份额进行继承,而不能继承分割他人的不动产的份额。如果有属于他人的动产的,典型的就是别人的投资款在被继承人手中时,此时也要把别人的投资款等动产归还给他人,剩下的只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动产才能作为遗产用来继承分割。
 


  联系人:张剑锋律师

   电话:13651270589

  传真:(010)59626911-286

  邮箱:zjf199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张剑锋律师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303044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