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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地规定订立录音录像遗嘱要注意什么?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张剑锋律师团队 添加时间:2024-04-01 23:18  点击:
根据《民法典》地规定订立录音录像遗嘱要注意什么?
 
《继承法》在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了录音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在《继承法》第十七条的基础上规定了录音录像遗嘱,该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从一开始的录音遗嘱到现在的录音录像遗嘱,我国法律是紧跟社会的进步,适时对遗嘱的订立方式进行了规定。随着手机的普及,老百姓很容易地对遗嘱订立的过程进行录像。因此,把通过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也作为我国遗嘱的一种合法方式,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准确理解该条,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该条规定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订立遗嘱
 
既可以以录音的方式也可以以录像的方式订立遗嘱。当然,最好还是通过录像的方式订立遗嘱,录像能最为直观地反映遗嘱订立的过程。录像中肯定有当事人的声音,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录像遗嘱肯定属于录音遗嘱,而录音遗嘱不属于录像遗嘱。录音遗嘱只能通过声音传递当事人的意愿,没有录像更为直观、全面。
 
二、必须有两个以上的遗嘱见证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通过其他方式订立遗嘱,都需要两个及以上的遗嘱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一般两个就可以不必过多,不过要求遗嘱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能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三、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这是《民法典》新增加的规定,在录音遗嘱中,要在录音中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就是说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中明确说明自己的姓名,姓名要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并且要在录像中说明遗嘱订立的具体年月日,立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必须在遗嘱中说明订立遗嘱的日期。
 
录像遗嘱中要在录像中显示出立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的肖像,并且立遗嘱人和见证人也要在录像中说出订立遗嘱的日期,日期要精确到年月日,并且最好是公历纪元。
 
在录像遗嘱中,只要记录了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的肖像即可。但是如果同时记录了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和肖像的,则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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