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主页 > 继承纠纷 > 遗嘱继承 >

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确定的义务时怎么办?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2-11-29 23:29  点击:
       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确定的义务时怎么办?
 
       被继承人可以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由特定的人来继承。如果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中的人,则此时指定的继承人就属于遗嘱继承人。如果遗嘱中指定的得到遗产的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此时指定的得到遗产的人就叫做受遗赠人。
 
       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根据遗嘱的规定,得到被继承人遗留的遗产。一般来说,继承人和受遗赠得到遗产是他们的权利,不会承担什么义务。不过,有时候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附有一定的义务,此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在得到遗产的时候,应当完成遗嘱确定的义务。
 
       当然,遗嘱中确定的义务是能够完成的义务,并且该义务不应当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还不得违反我国的国家利益。总之,该义务必须是合法的能够完成的义务。
 
       如果义务是合法和能够完成的义务,但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完成这些义务应当怎么办呢?
 
       遇到这种情形,肯定有人的利益收到了损害,首先遗嘱中确定要履行义务中对应的享受完成义务的利益的人,就是履行义务的受益人。如果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完成相应的义务,则履行义务的受益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其次,其他继承人的利益也可能受到了损害。如果遗嘱中赋予了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愿意完成任务,那么这些义务就有可能需要其他继承人来完成。再则,完成的义务可能对应的就是其他继承人的权利或者利益。
 
       因此,《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受益人或者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取消不履行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继承份额。注意,此时取消的继承份额是与要履行的义务对应的继承份额,而不是取消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全部的可以获得的遗产份额。并且还应当是义务可以履行而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履行的情况下才取消对应的遗产继承份额,如果义务不能履行或义务不合法的情况下,就不能剥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应的继承份额。
 
       此时的义务可以由提出请求的其他继承人来履行,提出请求的其他继承人履行完义务的,与该义务对应部分的遗产,可以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来继承。
 


  联系人:张剑锋律师

   电话:13651270589

  传真:(010)59626911-286

  邮箱:zjf199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张剑锋律师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303044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