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更多]
配偶一方过世的,要先剔除出家庭采财产和配偶的份额,剩余的财产才能够作为过世一方的遗产来进行分割。 ... [更多]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更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更多]
在继承开始后直到遗产分割完毕前的阶段,遗产管理人也是针对遗产提起的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和参与人。因此,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对于遗产继承事务来说是... [更多]